央行设立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 额度5000亿元
日期:2025-05-09 18:35 点击数:26

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,年利率1.5%,期限1年,可展期2次,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。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、政策性银行、国有商业银行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、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北京银行、上海银行、江苏银行、南京银行、宁波银行等5家属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(以下简称26家金融机构)。政策执行至2027年末。
26家金融机构根据经营主体申请,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,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贷款发放条件。对于符合政策支持领域的贷款,26家金融机构可按照贷款本金的100%,按季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,并对报送贷款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金融机构报送的申请,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,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督管理。(央行)
